Costco卡優惠

新卡滿額禮500元好多金

2023/02/01~2024/01/31
首次申辦富邦Costco聯名卡正卡,核卡後30天內一般消費累積滿NT$1,000(含)元以上,享500元好多金。
注意事項
1.本活動恕無法與本行其他新卡刷卡禮併用。
2.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1/31。需於113/1/31(含)前進件,且於113/2/29(含)前核卡者,核卡後30天內新增NT$1,000(含)以上之一般消費始符合參加資格。
3.一般消費定義:不包含保費、自動加值儲值金、icash Pay交易(含公共事業代收、代售服務等)、基金申購及代扣、eToro等境外投資交易(含換匯、虛擬貨幣等)、預借現金(含餘額代償及各項預借現金專案)本金及利息、聯合信用卡中心小額支付平台特約商店、學雜費、公路監理資費、各項規費、各類稅款、各醫療院所費用、醫指付、電子化繳稅費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各事業單位費用(水費、電費、瓦斯費、電信費、路邊停車費)、便利商店消費(含綁定該便利商店各行動支付,如全盈+Pay及LINE PAY等)、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各式行動支付,如Px pay等)、循環息、分期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其他一切與信用卡相關之手續費,如:年費、掛失費、國外交易手續費、緊急替代卡費用、各項繳款作業平台所收取之手續費等。被回饋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4.符合滿額禮資格者,預計自112/4起陸續回饋好多金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中,持卡人不得要求將好多金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5.消費說明:(1)本活動累積消費以「消費日」為準,消費金額依核卡後30天內實際消費淨額(扣除退貨金額)計算。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消費於首期認列總分期金額,每歸戶限贈送乙次。(2)贈品提供前,持卡人所持之富邦Costco聯名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獲贈資格。(3)持卡人若因任何理由取消刷卡交易或因簽單爭議致不符本活動獲贈資格,或持卡人以違反誠信之方式取得本活動回饋者,台北富邦銀行得取消獲贈資格,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