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推薦
富邦暢遊樂享5%回饋
2023/01/01~2023/06/30
於五大場域指定店家,刷富邦信用卡消費並每月於指定時間完成登錄即享5%回饋,每戶每月上限1,0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1,000名。
[場域一]指定旅行社(限分期消費):雄獅、易遊網、可樂(康福)、東南、喜鴻、長汎、加利利、燦星、山富、五福
[場域二]指定免稅店(限分期消費):昇恆昌、采盟
[場域三]國外消費(適用Debit卡消費):不分國別
[場域四]國內外旅遊、訂房平台(適用Debit卡消費):Agoda、Booking.com、Klook、KKday、tourbobo訂房網、全台雀客旅館/承攜行旅品牌連鎖飯店
[場域五]高爾夫:全台高爾夫球場
※上述活動需於每月25日16:00起方可於台北富邦銀行語音/官網登錄,額滿為止,依語音或網頁回覆登錄結果為準。
※本活動登錄名額採限量提供,登錄額滿為止,額滿後恕無法補登及享有回饋資格,登錄未成功者亦同,登錄結果以本行系統顯示為準。
※場域一、場域二限分期消費,方可符合回饋計算。
※於國外或國外授權網站消費,使用信用卡消費將依消費金額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
※Debit卡消費僅適用海外消費及國內外旅遊、訂房平台場域店家(需完成上述指定時間信用卡活動登錄方可合併計算;如無富邦信用卡,需於登錄前完成核卡並開通方可登錄)。
※高爾夫球場限全台球場現場消費,不適用平台預購球券及網上預訂。
回饋調整說明:1-3月消費已於6/8回饋,如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場域一]指定旅行社(限分期消費):雄獅、易遊網、可樂(康福)、東南、喜鴻、長汎、加利利、燦星、山富、五福
[場域二]指定免稅店(限分期消費):昇恆昌、采盟
[場域三]國外消費(適用Debit卡消費):不分國別
[場域四]國內外旅遊、訂房平台(適用Debit卡消費):Agoda、Booking.com、Klook、KKday、tourbobo訂房網、全台雀客旅館/承攜行旅品牌連鎖飯店
[場域五]高爾夫:全台高爾夫球場
※上述活動需於每月25日16:00起方可於台北富邦銀行語音/官網登錄,額滿為止,依語音或網頁回覆登錄結果為準。
※本活動登錄名額採限量提供,登錄額滿為止,額滿後恕無法補登及享有回饋資格,登錄未成功者亦同,登錄結果以本行系統顯示為準。
※場域一、場域二限分期消費,方可符合回饋計算。
※於國外或國外授權網站消費,使用信用卡消費將依消費金額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
※Debit卡消費僅適用海外消費及國內外旅遊、訂房平台場域店家(需完成上述指定時間信用卡活動登錄方可合併計算;如無富邦信用卡,需於登錄前完成核卡並開通方可登錄)。
※高爾夫球場限全台球場現場消費,不適用平台預購球券及網上預訂。
回饋調整說明:1-3月消費已於6/8回饋,如造成不便尚祈見諒
注意事項
1.須於每月25日16:00起透過活動網頁或語音完成正卡人資料登錄始符合活動參加資格,登錄專線(02)8751-1313 按777後輸入活動代碼「一月0133」、「二月0209」、「三月0316」、「四月0412」、「五月0510」、「六月0615」。
2.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上限1,000元),並以正卡持卡人為刷卡金之受贈者,上述活動各場域合併歸戶計算不重複回饋,每戶每月限回饋乙次上限1,000名。
3.活動期間以”消費日”為準。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不適用於「指定消費分期」)。消費金額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且廠商需於次月月底前完成請款,若為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4.符合信用卡回饋刷卡金資格者,本行預計分別於112年5月底(回饋1-3月消費)、112年8月底(回饋4-6月消費)前統一撥入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中,持卡人不得要求將刷卡金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5.場域一、場域二店家可分期之商品、門檻、期數及門市,依各旅行社公告/免稅店為準。分期0利率:分期利率、手續費與總費用年百分率均為0%。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活動期間新增旅行社/免稅店分期以上消費金額扣除旅行社退貨金額合併計算。
6.國外消費定義說明:限非臺灣地區之外幣或新臺幣之消費交易(正、附卡合併計算),外幣消費其金額是以當地特約商店請款/退款當天匯率為準,並授權本行依據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與有關信用卡國際組織所約定匯率與本行結算後入至持卡人帳上之新臺幣金額為計算標準。
7.以上活動皆不含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等,如於國外/國外授權網站使用信用卡消費,將依消費金額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
8.被回饋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回饋資格。
9.本活動不適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LINE Pay、街口支付、Pi錢包、悠遊付等)之交易(例LINE Pay綁定富邦卡結帳)。
2.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上限1,000元),並以正卡持卡人為刷卡金之受贈者,上述活動各場域合併歸戶計算不重複回饋,每戶每月限回饋乙次上限1,000名。
3.活動期間以”消費日”為準。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不適用於「指定消費分期」)。消費金額以實際成功訂單計算且廠商需於次月月底前完成請款,若為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4.符合信用卡回饋刷卡金資格者,本行預計分別於112年5月底(回饋1-3月消費)、112年8月底(回饋4-6月消費)前統一撥入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中,持卡人不得要求將刷卡金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5.場域一、場域二店家可分期之商品、門檻、期數及門市,依各旅行社公告/免稅店為準。分期0利率:分期利率、手續費與總費用年百分率均為0%。分期交易以其分期前購買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活動期間新增旅行社/免稅店分期以上消費金額扣除旅行社退貨金額合併計算。
6.國外消費定義說明:限非臺灣地區之外幣或新臺幣之消費交易(正、附卡合併計算),外幣消費其金額是以當地特約商店請款/退款當天匯率為準,並授權本行依據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與有關信用卡國際組織所約定匯率與本行結算後入至持卡人帳上之新臺幣金額為計算標準。
7.以上活動皆不含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等,如於國外/國外授權網站使用信用卡消費,將依消費金額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
8.被回饋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回饋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回饋資格。
9.本活動不適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LINE Pay、街口支付、Pi錢包、悠遊付等)之交易(例LINE Pay綁定富邦卡結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