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商品為電子式兌換券(非紙本)限於本網路平台兌換,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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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序號效期自發出日起算6個月
3.本券可於全台家樂福各分店量販賣場、便利購使用(不含美食街、商店街、線上購物)。
4.結帳前請出示本券,恕不接受手抄、口說序號方式兌換
5.本券無法使用於購買家樂福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運送費用等)、代收/代售業務(如悠遊卡、icash儲值)、遞延性商品(如儲值禮物卡、購買商品提貨券等)、健康捐商品(香菸等),或其他家樂福公告之指定商品。
6.本券不得兌換現金,面額限一次抵用完畢,若無法一次抵用者,餘額可存入餘額卡或禮物卡。
7.本商品注意事項請以備註欄說明為準